根据海南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18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海大教[2017]79 号)和《《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海大办〔2014〕31号)精神,结合2018年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和推免生工作小组会议确定学院各专业推荐指标,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过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核,现将材料与化工学院具备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及替补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具体见附表:
公示期间,学院师生若对具备资格学生名单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提出书面材料,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重新审核。电话:66291017 联系人:赵老师
公示期: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2日
材料与化工学院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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