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负责人:王鑫
海南大学药学院王鑫教授团队的专利成果“一种氨来呫诺盐制剂及其在制备美容制剂中的应用”成功转化。该专利成果在获得学校赋权后,采用“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的方式许可给某初创企业使用,合同金额1050万元。企业前期无需支付许可费用,待产品上市后按销售额分期支付。
在本案例中,取得成果的科研团队与意向企业进行初步对接后,根据学校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了赋权申请。学校组织技术、法律、市场等方面专家开展综合评估,认定该技术成熟度高、市场前景明确、团队具备运营能力,符合赋权条件。在完成审批、公示等程序后,学校与科研团队签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协议,将95%的所有权赋予该团队,团队还享有代表学校开展商务协商谈判等权利。考虑到计划合作企业为中小微企业,为确保成果顺利转化、保障科研人员利益、促进企业发展,学校建议该专利的许可使用采取“零门槛费+分期收益”的方式,即许可企业一定时间免费使用该专利,待专利转化为产品上市销售后,再按约定分期支付许可费用。在此基础上,团队与企业签署了许可合同,明确权责利关系,学校负责监督执行,团队与企业共同推进产品研发、中试、报批及市场推广等工作。
该项目是海南省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实施后首例通过“先使用后付费”方式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的成功实践。在此过程中科研团队得到了充分的赋权,成果承接企业有效地降低了初期投入成本及起步压力,同时,通过阶段性分配收益等方式,推动科研团队持续跟进产品开发与技术迭代,形成了“许可收益与产品市场表现挂钩”的激励结构,有效连接创新端与产业端,实现了产学研深度融合。